創作是虛無的東西,沒有時間限制,沒有別人給你主題的局限,也就是「自由」。有時候,也不知道寫什麼。
「自由」是發自「我」,「我」就是「主觀」。
佩服攪盡腦汁想出作文的題目供學生寫作的中文老師。老師對於批改作文不膩嗎?一個題目,幾十個學生寫出差不多的東西,怎能分辨優劣呢?
崇拜在天馬行空的天橋,或是予人穿著的成衣,時裝設計師都是功不可沒。它們存在的意義,也帶給別人搭配的想像空間。來年春天的潮流是什麼呢?
感嘆不論是時事版或是娛樂版的記者,他們都面不改容、拿著「知情權」及「新聞自由」的牌子大搖大擺的走到街上。過度吹噓的標題,自編自導自演的設計圖片,站在有利於自己報刊的立場,「公正」、「公平」的報導事件,又一次証明「主觀」。
贊同敢做敢言的部落客,在虛假多於實情的網絡世界,一邊發出他們渺少的聲音,一邊默默接受惡意又善意的批評。不管部落客有沒有收取費用發文,他們都是「敢做」,因為他們對自己所發的每一句負責任。他們也「敢言」︰我沒有用刀威脅你一定看我的部落格,如果不喜歡我就不用按進來。
我也有「主觀」,對於穿著,自己覺得好看就好,得到別人稱讚更加錦上添花。我對新聞處於「一」信「九」疑的態度。除了時間、人物、地點(一信),其他都視為創作之成品(九疑)。至於部落格,喜歡就看,不喜歡就當作沒來過,一點都不用勉強。
人是有選擇權,也就是「主觀」。
無名小站 同步發文
痞客邦 同步發文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